FAQ

 
Q
為何要推行「固定污染源許可制度」?
以往對於污染源的管制多著重在污染發生後之稽查,而許可制度則是規範污染源於設置、變更及操作前,須主動「誠實申報」廠內設備及排放狀況、並採行有效的污染防制措施,以符...<詳全文>
Q
膠帶製造業裝設之壓差計是否應校正,頻率為何?
是,且依「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8條規定,壓差計每年應校正一次。<詳全文>
Q
何謂膠帶製造業?
依「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條所示,膠帶製造業:指從事以含揮發性有機物之溶劑,混拌黏著劑或離型劑,塗布於基材上,再經烘乾固化製成具黏貼...<詳全文>
Q
石化製程歲修須提報資料與時程為何?
公私場所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格式於歲修前一個月提報歲修計畫書,於歲修完成後一個月內提報歲修報告書,包含內容如下: 歲修計畫書 (一)預計歲修起迄時間。 (二)預...<詳全文>
Q
石化製程歲修期間廢氣應如何處置?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1條規定,石化製程歲修期間,含有揮發性有機液體之管線、操作單元進行氣體置換與管線清洗時,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廢氣,並...<詳全文>
Q
石化製程冷卻水塔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檢測規定為何?
應每季檢測一次,其濃度不得大於五mg/L。 符合下列情形,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可者,得依下列規定變動檢測頻率: (一)連續六個月檢測濃度均小於二.五mg/L者,得...<詳全文>
Q
廢水處理設施應維持氣密狀態,施行日期為何?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詳全文>
Q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中廢水處理設施管制對象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5條規定,適用對象為收受處理石化製程之廢水收集系統、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生物曝氣池及污泥處理設施。 &nb...<詳全文>
Q
如發現設備元件有洩漏情行,應如何處置?
公私場所應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1條進行設備元件修護: (一)設備元件經發現為洩漏源者,應於發現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以鎖緊或密封等方式修護。無...<詳全文>
Q
設備元件檢測頻率變動規定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6款規定,輕質液及氣體設備元件應每三個月檢測一次。但符合下列情形,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可者,得依下列規定變...<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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