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中廢水處理設施管制對象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5條規定,適用對象為收受處理石化製程之廢水收集系統、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生物曝氣池及污泥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