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認證有效期限為何?
環境教育人員之認證有效期限為5 年,以薦舉方式取得認證者除外;期限屆滿前3-6個月可申請展延。<詳全文>
Q
要準備哪些申請資料?
環境教育人員得依其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或所受訓練予以認證,上述6種管道需檢具以下文件:一、學歷:應檢具相關之學位證書及學分證明文件二、經歷:應分別檢具相...<詳全文>
Q
什麼人應該要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為鼓勵推動環境教育,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8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應指定人員推廣環教育。」一、學校所指定之人員於105...<詳全文>
Q
環境教育人員審查流程?
一、程序審查:本所受理申請後,於7日內進行程序審查,其申請文件符合規定者,通知申請者於15 日內繳納新臺幣1,015 元之審查費(含劃撥手續費15元)及審查所需...<詳全文>
Q
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費用?
經程序審查後,其申請文件符合規定者,除以薦舉申請認證者免繳納審查費外,將發函通知申請者於15日內繳納新臺幣1,015元(含劃撥手續費15元)之審查費及審查所需文...<詳全文>
Q
若未通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會不會退費?
依規費法規定,除有溢繳或誤繳規費之情形得申請退還,其餘情形審查費不得退費或保留。<詳全文>
Q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有效期限?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除以「薦舉」認證者外,有效期限皆為5 年,另若有下列情事,將撤銷或廢止其認證。一、文件虛偽不實,撤銷認證。二、廢止認證:(一)違反環境保護法律被...<詳全文>
Q
為什麼要人員認證?
環境教育人員對推動環境教育的成效有決定性之影響,為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詳全文>
Q
什麼是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定義指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課程方案及經營管理,用以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之具有豐富生態或人文與自然特色之空間、場域、裝置或設備。<詳全文>
Q
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者要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其目的何在?
辦理環境講習之目的,係加強違規污染者之環境保護意識,促使維護環境品質,而處以新臺幣5,000元以上罰鍰處分及處停工、停業處分者,皆為污染情節嚴重或是多次違反法規...<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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