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以檢測資料計算排放量之污染物偵測極限值應如何認定?
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要點」辦理,量測之污染物濃度若小於偵測極限值(MDL),以環保署環檢所核可各檢測公司之偵測極限值...<詳全文>
Q
以檢測結果計算其硫氧化物排放量,採原料或產品量為估算基礎者是否必須考慮含硫份之相關換算?
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要點」辦理,以檢測結果計算硫氧化物排放量,倘以檢測期間之產品產量或物料使用量為估算基礎,則當季使...<詳全文>
Q
申報空污費之檢測日期期限為何?
不需實施定期檢測者應以申繳期限截止日前一年內之檢測結果,計算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其需實施定期檢測者,應以最近一次定期檢測結果來計算。<詳全文>
Q
申報空污費之檢測方法計算污染物排放量之公式為何?
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計算公式如下:
1. 空氣污染物之檢測期間排放量計算公式:
(1) 檢測期間之氣狀污染物小時排放量計算公...<詳全文>
Q
採檢測方式申報空污費之相關規定為何?
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申報空污費之檢測方式相關規定如下:
(一)應符合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之規範。
(二)屬...<詳全文>
Q
燃燒木材(屑)焚化爐之公告排放係數極低,可否比照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之零費率?
依據101年6月4日公告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之規定,使用氫氣、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驗證之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為燃料者,適用零費率。因木...<詳全文>
Q
煉鋼業、鋼鐵鑄造業及金屬基本工業(銅、鋁、鉛、鋅、鎳等)因污染源種類繁多且名詞未能統一、認定其適用之排放係數處理原則為何?
(一)煉鋼業、鋼鐵鑄造業及金屬基本工業等行業引用係數之估算基礎可分為燃料、原料及產品等三種。一般而言,若污染源使用非電力之燃料,且於操作過程中不會因原料所選用金...<詳全文>
Q
以煤油或低硫鍋爐油為燃料之燃油鍋爐或燃燒污染源,因無公告排放係數,應如何計算空氣污染防制費?
(一)依據(87)環署空字第0080216號函解釋,煤油為鍋爐用燃料之一種,其性質接近柴油。燃油鍋爐或燃燒污染源使用煤油為燃料時,仍會排放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若...<詳全文>
Q
各公私場所如何選定排放係數及其防制設備之控制效率?
依據環保署於101年1月19日修正公告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規定」及101年1月9日修正公告之「公私場所...<詳全文>
Q
以排放係數法如何計算空污費?
以排放係數法申報當季空污費時,應以101年9月6日公告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附表四之規定進行計算。
公私場所以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自...<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