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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油煙異味巡查調查與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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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縣工商登記資料及屢遭民眾陳情統計資料,並依環保署餐飲業季報表家數統計方式進行分類,篩選建立或更新本縣餐飲業者基本資料(清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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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調查資料應包括基本資料、餐飲業座位數、爐台數、燃料種類及使用量、烹飪形式、食用油用量、油煙污染收集及處理設備形式數量與去除效率等,並估算其各種污染物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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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本縣遭陳情或有污染之虞餐飲業者是否有影響空氣品質之虞或依本計畫執行現場輔導成效,委託合格檢測業並依環保局通知辦理輔導性質餐飲業油煙異味採樣檢測分析作業,必要時,含假日及夜間稽查時段採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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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餐飲油煙異味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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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餐飲油煙異味陳情案件及巡查資料庫管理系統,俾利案件查詢、篩選、分析及統計作業。巡查後應將巡查或異味偵(檢)測結果,即時登鍵入該資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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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油煙異味防制技術蒐集與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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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國內外各類餐飲業防制設備之控制技術與國內餐飲業污染防制設備廠商名錄、優良實績,分析歸納各類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型式、單位造價、防制效率、適用對象、單位建造成本、空間限制條件及操作維護成本及相關適用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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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餐飲業者不同餐飲業型態(例如店面或攤販)、廚房面積、防制設備成本預算考量、設備操作與維護難易度、處理效率及油煙多寡等需求,研訂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組合串聯,於巡稽查時提供餐飲業者改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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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技術宣導摺頁,提供業者改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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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餐飲油煙及伴隨產生噪音問題,相關防制設備、法規或輔導改善成果,辦理餐飲業污染防制技術宣導說明會或示範觀摩1場次。培養教育餐飲業者守法觀念,減少製造污染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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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油煙異味防制技術現場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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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本縣遭陳情或有污染之虞餐飲業者,邀請專家學者(至少2名)會同環保局人員進行現場診斷及協談輔導餐飲業改善油煙或異味問題至少4場次,並追蹤輔導改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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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油煙異味防制技術或現場輔導媒體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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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針對餐飲油煙異味防制技術或現場輔導相關宣傳或其他環保局指定等議題等為宣導主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