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廢水處理設施應維持氣密狀態,施行日期為何?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詳全文>
Q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中廢水處理設施管制對象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5條規定,適用對象為收受處理石化製程之廢水收集系統、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生物曝氣池及污泥處理設施。 &nb...<詳全文>
Q
如發現設備元件有洩漏情行,應如何處置?
公私場所應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1條進行設備元件修護: (一)設備元件經發現為洩漏源者,應於發現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以鎖緊或密封等方式修護。無...<詳全文>
Q
設備元件檢測頻率變動規定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6款規定,輕質液及氣體設備元件應每三個月檢測一次。但符合下列情形,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可者,得依下列規定變...<詳全文>
Q
設備元件檢查(測)規定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規定,公私場所應完成設備元件建檔,並依下列規定進行設備元件洩漏檢查(測): (一)輕質液泵浦應每週目視檢查其軸封...<詳全文>
Q
設備元件洩漏管制規定為何?
管制規定如下: (一)設備元件軸封處之製程流體包括重質液及輕質液,製程流體滴漏每分鐘不得超過三滴。 (二)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一萬ppm。 (三)設備元件...<詳全文>
Q
何謂設備元件洩漏?
指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一千ppm以上。但氣體釋壓裝置之淨檢測值為一百ppm。<詳全文>
Q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中設備元件管制對象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8條規定,適用對象為公私場所具有石化製程或第十五條規定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之設備元件,其分類包括泵浦、壓縮機、釋壓閥、...<詳全文>
Q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中液體裝載操作設施管制對象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4條規定,適用對象如下: (一)裝載之物料實際蒸氣壓一百七十mmHg以上,且單一裝載操作設施之年裝載量五百立方公尺以...<詳全文>
Q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中液體儲槽管制對象為何?
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5條規定,適用對象如下: (一)儲存物料之實際蒸氣壓一百七十mmHg以上者,且單一儲槽容積十五立方公尺以上。 (二)...<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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