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標準

  由於懸浮粒子對健康影響巨大,各國政府均設立了相關標準。

 

世界衛生組織
  為了減少空氣污染對健康的影響並提供全球性指導,世界衛生組織於2005年及2021年皆發布了空氣品質指南(Air quality guidelines),其中包括了對懸浮粒子濃度的限制:
汙染物 測量單位 2005年WHO空氣品質指南 2021年WHO空氣品質指南
PM2.5 (μg/m3) 年平均值 10 5
24小時平均值 25 15
PM10 (μg/m3) 年平均值 20 15
24小時平均值 50 45

 

臺灣
  環境部公告現行之空氣品質標準將PM2.5 24小時值訂為35μg/m3、年平均值訂為15μg /m3。並訂定於民國112年達成全國細懸浮微粒濃度年平均值15μg/m3的目標,同時將依國際管制趨勢發展,滾動檢討PM2.5空氣品質標準,並朝達成WHO提出之空氣品質指南値為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汙染物 測量單位 空氣品質標準
PM2.5 (μg/m3) 年平均值 15
24小時平均值 35
PM10 (μg/m3) 年平均值 65
24小時平均值 125

 

美國

  美國作為較早針對PM2.5進行研究的國家,於1997年就首次發佈包括PM2.5空氣污染物年平均值和24小時平均值之空氣質量標準,目前美國通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National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s, NAAQS)」對懸浮微粒進行限制,2020年最新標準如下:

污染物 測量單位 空氣品質標準
PM2.5 (μg/m3) 原生性(primary) 年平均值 12.0
衍生性(secondary) 年平均值 15.0
24小時平均值 35
PM10 (μg/m3) 24小時平均值 150

 

中國大陸
  由於開展相關監測和研究起步較晚,大陸從2012年起方在各主要城市開展PM2.5監測的試驗工作,並於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區範圍內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污染物 測量單位 空氣品質標準
一級 二級
PM2.5 (μg/m3) 年平均值 15 35
24小時平均值 35 75
PM10 (μg/m3) 年平均值 40 70
24小時平均值 50 150
更新日期:2023-11-02 上午 10: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