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目測判煙作業
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目測亦為通知道檢篩選方式之一,其經目測判煙人員(人員具目測判煙證照)篩選有污染之虞的車輛,經通知後由檢測站儀器再次測定,若檢測結果為不符合排放標準,則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罰鍰標準予以處罰。
柴油車檢測作業
車主經由民眾檢舉、目測判煙、自動到檢、自主管理或不合格複驗等依據,至檢測站內進行車輛動力計之全負載定轉速及無負載急加速排氣黑煙檢測。若檢測結果為不符合排放標準,則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罰鍰標準予以處罰。
路邊攔檢作業
機動性於主要路段對行駛中可能產生之高污染柴油車進行攔檢業務,並以無負載急加速排氣黑煙檢測方式進行檢測,若檢測結果為不符合排放標準,則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罰鍰標準予以處罰。轄內路邊攔檢執行地點:
項次 |
路邊攔檢執行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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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投市大庄路 |
2 |
南投縣名間鄉台3線 |
3 |
南投縣草屯鎮台14乙線3~7K處 |
4 |
南投縣魚池鄉日月潭中興停車場 |
5 |
南投縣埔里鎮育溪路 |
6 |
南投縣埔里鎮南環路 |
7 |
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一段 |
8 |
南投縣埔里鎮信義路 |
9 |
南投縣埔里鎮中台禪寺中正路與西安路口附近 |
10 |
南投縣集集鎮台16線7~12K處 |
11 |
南投縣集集鎮田寮巷(龍泉宮) |
12 |
南投縣竹山鎮台3線 |
13 |
南投縣竹山鎮江西路與木屐寮生態園區交叉路口 |
14 |
南投縣水里鄉新山村水信路二段 |
15 |
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 |
油品篩選抽測作業
針對路攔、場站及排煙站檢測車輛有污染及可疑之柴油車輛,進行油品篩選及抽油送驗。若送驗後為不合格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七十三規定處分。
停車即熄火宣導作業
為提昇空氣污染管制成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規畫於觀光遊憩區及學校周邊進行宣導取締,並發放宣導摺頁、單張,以積極實際的宣導作為強化縣轄民眾停車即熄火觀念,降低車輛污染排放。
推動柴油車自主管理暨保檢合一措施
推動柴油車自主管理方案,並針對轄內原廠保養廠進行保養廠評鑑,希冀透過保養廠的專業保修能力,降低車輛所排放之黑煙。
為民服務
為提升服務品質與增加民眾滿意度,持續將顧客服務導入檢測程序中,至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時,由檢測人員引導將車輛停至動力計上,引導車主至休息室休息,於休息室內車主可經由螢幕得知車輛檢測情形。
相關法令:
目測判煙作業法規依據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使用中之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經主管機關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之排放標準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遙測篩選標準者,應於主管機關通知之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人民得向主管機關檢舉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情形,被檢舉之車輛經主管機關通知者,應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檢舉及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民眾諮詢專線:
車輛檢測預約專線:049-2207-839
傳真:049-2207-509
柴油車相關問題諮詢專線:049-2209-459
更新日期:2023-11-01 下午 02: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