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掌握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及再利用,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簡稱指定公告事業),應檢具廢清書,並送地方主管機關或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委託之審查機關核准後,始得營運。
為強化廢清書管理制度及明訂審查原則,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106年11月13日訂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並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藉由明確之法令規定,健全廢清書管理制度,落實事業廢棄物產源責任管理。透過廢清書確實掌握事業之產能、廢棄物流向、行業製程等技術後,進行廢棄物產出之勾稽基礎,查核出短漏報問題,促使事業妥善清理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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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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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再利用者上網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申請管制編號,由左側之新申請管制編號,上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相關身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管制編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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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紙本申請(已有列管廢棄物以外之管制編號,例如:空污、水污)
事業下載填具申請管制編號傳真單並用印後,將傳真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傳真至環保局(049-2204040)並請電話向環保局確認。環保局將至EUIC核發系統申請,並於 管制編號核發後電話通知管制編號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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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線上申請(事業為新申請管制編號)
事業(列管類別為廢棄物)進入EMS首頁,點選「新申請管制編號」,逐一填具資料並上傳證明文件,詳細步驟如新申請管編操作手冊,若有任何疑義,請洽環保局確認(049-2237530#1513)。環保局將至EUIC核發系統申請,並於管制編號核發後電話通知管制編號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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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證明文件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執照、公司變更登記表、開業執照、畜牧場登記證、土地登記謄本、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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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修改管制編號基本資料申請及上網密碼查詢申請
事業(列管類別為廢棄物)下載填具修改管制編號基本資料申請單(或上網密碼查詢申請單)並用印後,將申請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傳真至環保局(049-2204040) 並請電
話向環保局確認。環保局將申請基本資料至EUIC提出修改申請,並於基本資料修正核准後電話通知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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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上網進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依系統指示輸入機構管編及密碼資料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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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點選左方「基線資料填報/確認」並依序填妥下方表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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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點選「許可申請、變更/異動」-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系統會自動帶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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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填報內容點選「填報、變更或異動」後,再點選同步EMS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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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點選提出申請完成後,請列印出一式三份,裝訂後於每頁之間加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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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請於清理計畫書八、用印欄欄位中用印,其「專責人員簽章」處,若非屬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告應設置專責人員之事業,則毋需於專責人員簽章處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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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請檢附工廠登記證、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設立證明文件影本,並於其上加蓋公司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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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繳交清理計畫書審查費請以「現金」(南投縣政府C棟2樓行政科臨櫃繳款)或郵政匯票(受領人請開立: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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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清理計畫書請至南投縣政府C棟2樓收發室掛文繳交,或寄送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收(540225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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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若有任何疑義,請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電話0800-059777)或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連絡電話: 049-2237530分機1503、1507,或撥打專線049-2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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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範例:各行業別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填寫格式及填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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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規: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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