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

 有關檢舉違反廢清法案件之相關規定環保局特以下方條列解釋相關疑義:

(一)、民眾如發現有人亂丟菸蒂、垃圾、果皮或亂吐檳榔渣(汁)行為時,得以書面 (填寫下載區的附件1.2.3)方式,於一星期內書面郵寄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註明:檢舉環境衛生污染案件);或連結本局「我要陳情」-「輿情信箱」:(https://www.ntepb.gov.tw/pmail/Write.aspx?Parser=99,6,53,50)後點選「環境衛生(檢舉達人)」以電子檔方式(填寫下載區的附件1.2.3)匯入檢舉檔案。

(二)、檢舉人應具名並留下姓名、聯絡電話、住址及身分證字號,如匿名或未 敘明真實身分者,環保局將不予受理,本局將善盡保密檢舉人資料。

(三)、有關檢舉影片內容需顯示拍攝日期及時間外,須清晰紀錄「污染行為」、「污染事實」、「污染行為人」及「使用的交通工具車牌號碼」;影片請重點剪裁不得超過2分鐘以利後續行政作業佐證處理。

(四)、另擷取清晰的手持廢棄物、丟棄廢棄物、廢棄物落地及清晰的車牌號碼編輯違規行為3-4張Word檔。

(五)、依南投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七、八條規定,執行機關就每年實收罰鍰總金額,依規提撥5%-30%罰鍰金額予檢舉人做為檢舉獎金。檢舉案件一經本局查證判定屬實,開例裁處書,並於該年度內經行政處分確定且實收罰鍰完畢後,將核發比例內獎金予檢舉人。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來電詢問:049-2237530*1303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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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二南投縣違規表範例 下載ODT檔案(附件二南投縣違規表範例)_另開視窗
  • 附件三檢舉違規資料總表 下載ODS檔案(附件三檢舉違規資料總表)_另開視窗
更新日期:2023-12-19 上午 09: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