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免洗餐具禁塑擴大 業者配合避免受罰
量販店(餐飲業)稽查情形
量販店(餐飲業)稽查情形
量販店(餐飲業)稽查情形1
量販店(餐飲業)稽查情形1
公布單位:廢棄物管理科

限塑政策推動之初,生物可分解塑膠(PLA)的材質被作為限塑政策推動的替代材料,然而其材質需在特定環境條件下才能快速分解,為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避免未來因去化管道問題反而造成衍生其他環境問題,且希望更有效的在源頭減量上達到最大效益。於今(112年)年擴大公告限塑管制對象亦不得使用含生物可分解性塑膠(PLA)之免洗餐具。

環保局表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於91年7月開始規定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 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環保署今(112)年度擴大前述8大類管制對象也全面不得提供PLA製成的杯、碗、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塑膠內盤等免洗餐具,並自112年8月1日起實施。本縣列管之管制對象約739家,南投縣政府環保局長李易書8月1日特率隊針對轄內管制對象進行宣導及稽查工作,辦理約35家業者抽查輔導,業者均依據相關規定執行,惟本次新增公告PLA項目,故環保局加強宣導生物可分解塑膠(PLA)材質亦不可使用於內用盛裝餐點之餐具。

環保局李易書局長呼籲,南投縣垃圾去化困難,垃圾源頭減量是當務之急,希望相關管制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列管之行業內用時禁止提供各式塑膠免洗餐具,避免受罰影響自身權益,更希望民眾能積極配合源頭減量工作,外食時可自備環保餐具共同響應環保政策,讓南投縣環境更好。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關心您!

  • 量販店響應宣示合影
    量販店響應宣示合影
    連鎖速食店響應宣示合影
    連鎖速食店響應宣示合影
更新日期:2023-08-08 下午 0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