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使用紙餐具之販賣業者要注意!環保署基管會已就紙餐具回收設施及清除處理方式進行法規草案內容進行草案預告!
公布單位:廢棄物管理科

紙餐具的使用已是國人日常生活中普遍現象,考量紙餐具含有蠟、塑膠膜或鋁箔,且質輕、容易取得、體積小,廢棄後之紙餐具若未妥善清理、分類,則多以垃圾型態焚化或掩埋而致資源錯置,易產生環境問題。為落實紙餐具回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授權,訂定「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

該草案內容就販賣業者對象進行定義,如營業處所位於建築物內或由建築物內延伸至騎樓、人行道等公共空間,且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販售,並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之自助餐店及便當店。但不包括固定或流動之餐食攤販在內。如符合以上條件業者,即須於營業處所(不包括停 車場)內或營業處所入口明顯可見處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且應於營業處所採取如張貼回收宣導 海報、標語、播送回收語音等回收宣導措施。並應將紙餐具,交由可回收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對象回收、委託公民營 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或經執行機關 同意委託其清除、處理。

經統計,目前使用紙餐具最廣泛之販賣業者主要為自助餐店及便當店,南投縣相關使用紙餐具之販賣業者(如自助餐店、便當店…等)對以上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於110年3月5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委員會。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2021-01-18 下午 03: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