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水污染防治法最高罰鍰2000萬 重大違規應裝設自動監測設施 南投縣環保局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得不償失
業者踴躍參加說明會
業者踴躍參加說明會
柯昱濠科長主持宣導說明會
柯昱濠科長主持宣導說明會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南投縣環保局為使土石加工業及水泥業能充分瞭解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於112年9月15日於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史蹟大樓辦理水污染防治法規宣導說明會,計有34家業者踴躍出席會議。環保局針對常見違反水污染法令樣態(繞流排放、疏漏等)、裁處案例計算罰鍰方式以及重大違規案件後續因應作為進行說明,讓業者能熟知法令規定。

環保局表示,本次會議說明水污染列管事業倘若故意繞流排放、稀釋排放廢(污)水或放流水嚴重超標等違規行為都會加重處罰,罰鍰上限最高為新臺幣2000萬元。為了杜絕不法廠商惡意排放廢水,如有故意繞流排放、大量排放污染物與排放公告有害健康物質等情形的事業,屬於重大違規的對象,要求必須安裝廢(污)水自動監測(視)設施,監測數據公開於指定網站供全民監督,讓業者廢水操作狀況無所遁形。環保局呼籲業者應知法守法,水污染防治法除了處分罰鍰外,另也包含刑法責任,更提醒與會事業代表與專責人員應負與應盡之環保責任,避免因輕忽或疏漏而違法受罰。

環保局局長李易書表示,水體水質的維護是大家共同的責任與義務,對於非法或繞流等違反規定排出廢水的不肖業者,環保局一定會加強取締並嚴懲。希望透過本次說明會提醒業者應加強廢水處理設施自主管理,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如有水污染相關法規問題可撥打049-2233791水質保護科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環保局講解水污染防治法處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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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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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2-05 上午 09: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