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社區污水處理服務定型化契約宣導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為有效削減生活污水污染,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配合環保署辦理生活污水污染削減專案計畫,其內容主要包含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運作管理、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操作管理、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與化糞池污物定期清理及宣導推動生活污水源頭減污等工作。

其中針對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操作管理,水污染防治法自84年起全面管制「新開發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依據下水道法規定,規模達100戶或500人以上之新開發社區應設置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社區產生之污水,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取得環保機關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始得排放污水。環保署為保障社區權益,已公告修正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受託操作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提供社區與代操作廠商簽訂相關契約時參考依據。並藉由契約規範內容要求代操作廠商資格及工作內容,有效解決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委託代操作之爭議及提升污水處理設施代操作之服務品質

本局於110年8月底前已針對南投縣內10家列管社區污水下水道完成辦理社區定型化契約查核及宣導,協助社區確認受託操作業者應執行之工作項目及內容、甲乙雙方之權利義務、操作維護人員之資格及移交內容,以避免因移交不當影響設施運作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維護品質。

更新日期:2021-09-07 下午 03: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