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配合防疫政策,環保署宣布地下儲槽系統業者監測延期至年底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以防疫為優先,並配合防疫相關措施減少民眾外出及降低感染風險,環保署宣布地下儲槽系統業者相關監測之辦理期限,可延至今(110)年底前完成,今年9月申報則延後至明(111)年1月一併進行申報。現行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中規定地下儲槽系統業者應依採行的監測方式定期委託檢驗測定機構進行監測,並於每年1月、5月及9月申報前4個月之監測紀錄。

南投縣環保局表示,配合環保署所宣布之地下儲槽系統業者監測延期作業,原預定於今年8月31日前完成監測並於9月申報之作業,業者得將9月申報之項目延後與明年1月申報之項目一併進行申報。環境監測方面則視各業者所採用之監測方式調整,如採行土壤氣體監測者,原需每4個月進行1次監測,分別於今年5月1日至8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共需監測2次,調整後業者得於5月1日至12月31日前完成1次監測即可;採其他監測方式者,倘下次監測日期介於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之期間者,業者得延至12月31日前完成監測即可。

環保局建議各地下儲槽業者可視疫情狀況調整環境監測作業執行時間,待疫情趨緩後於年底前再委託檢驗測定機構完成監測即可。疫情期間環保局提醒地下儲槽業者營運時需更加注意防疫措施,除全程配戴口罩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保障業者與顧客的健康。

更新日期:2021-07-09 下午 03: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