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業於廠區外新增購或租用一塊地新設廠房者,除需辦理工廠登記外,亦符合土污法第9條所謂設立前之時機。若事業於原廠區用地內新(擴)建廠房設施,且該廠房已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需重新申請工廠設立或登記者,則應針對該新(擴)建用地於整地施工前完成土壤污染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