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水質保護科
    發問主旨:工業區廢水
    發問內容:
    南崗工業區工廠廢水排放是屬於納管處理,如發現廠商未依規定做廢水前處理而將廢水直接偷排放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將如何舉發廠商違規.

    發問時間:2014-07-06 09:09:57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一、感謝 台端對本縣工業區廢水處理問題的關注,查下水道法第25條第2項規定「下水道用戶排洩下水,超過前項規定標準者,下水道機構應限期責令改善;其情節重大者,得通知停止使用。」。
    二、綜合 台端發問內容及前開下水道法規定,工業區內廠商如未妥善將廢水做好前處理至符合納管水質標準,將由下水道機構(南崗工業區服務中心)限期要求該廠商改善。
    三、如 台端知悉某廠商有上述違規情事,可藉本局網站留言平台或陳情專線(049-2234685)通報舉發,本局將立即轉請南崗工業區服務中心查處;或可直接向南崗工業區服務中心環保組(049-2252294)通報舉發。

    祝 祈安!

    回覆時間:2014-07-07 10: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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