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民眾
- 問題類型:空氣汙染防制科
發問主旨:108年度淘汰二行程機車宣導報廢獎勵金申請
發問內容:
108年度淘汰二行程機車宣導報廢獎勵金申請流程複雜,浪費紙張。
是否可以變換個簡易點的方式呢?
發問時間:2019-06-17 20:23:56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何先生 您好!有關您詢問的問題答覆如下:
1.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第6條及第8條規定,申請宣導報廢獎勵金新臺幣五百元須檢附申請表及領據、國民身分證明影本、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中央主管機關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影本、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影本及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之汽機車異動登記書(報廢)影本以及二行程機車照片(車牌號碼及機車業店面應清晰可辨),以上皆為明文規定必備文件。
2.本局為避免車行因送件不齊全而遭退件,已將申請表、領據簡化彙整為一張以方便填寫,僅須備齊文件依照文件順序檢附即可。
3.台端若有申請程序上任何相關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服務專線049-223857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感謝台端對於環保業務之關心與指導!
敬祝 安康!
回覆時間:2019-06-19 08:55:19
- 空氣汙染防制科 回覆
-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