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
事由:為辦理「南投縣垃圾處理及再生能源中心」土地改良物取得,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舉行第一場公聽會,並聽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時間:115年3月19日(星期四)下午3時。
地點:名間鄉新民村集會所(地址:南投縣名間鄉外埔巷11-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