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南投縣宣導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修法方向  跨局處協助業者掌握環保許可規定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為改善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管道不足問題,並促進土石資源循環利用,南投縣政府規劃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相關自治條例,以增加最終使用端(C點)去化管道。配合法規推動程序,使縣內土石加工、水泥及混凝土相關業者提前掌握修法方向及未來可能面臨環保許可變更之事項,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5年8月13日辦理「115年南投縣土石加工業及水泥業環保法規宣導說明會」,透過跨局處法規說明,協助業者預先做好相關準備。

環保局表示,配合南投縣政府建設處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自治條例修法方向,規劃增加C點最終使用端去化管道,事業如規劃將B1至B5類營建剩餘土石方作為生產原料,除了符合建設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外,既有環保許可也必須同步檢視,以利於新制正式施行前,即能先行盤點自身原物料、製程、設備、堆置場所及污染防制設施等現況,以符合各類環保許可相關規定。

本次也針對各常見污染行為,提醒業者應落實污染防制,包含雨污分流、污染性逕流收集處理及廢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維護,避免泥砂或污水流出廠外,及廢棄物應做好查驗,避免收受土方夾雜廢塑膠、廢鐵、廢建材等其他廢棄物,並建立異常退運機制,又應依原物料堆置及操作情形落實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防制措施。另新增堆置場或增加堆置量達相關管制規模,應依規定檢視相關污染防制設施之設置需求。環保局期望透過「提前宣導、預先準備」,共同朝向「資源循環利用、環境污染減量」的目標邁進。

業務單位: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
聯絡人:張宗義科長
連絡電話:049-2237530分機1101
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環保許可與污染防制準備指南
營建剩餘土石方新制—環保許可與污染防制準備指南
業者參與情形
業者參與情形
局長致詞
局長致詞
更新日期:2026-09-09 上午 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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