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食品廠排乳白色廢水 環保局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
2026-07-16
公布單位:稽查科南投縣環保局於115年6月16日接獲民眾通報,草屯鎮草溪路一帶排水溝有白色廢污水流入周邊溝渠,稽查科人員循線查察查獲一家食品工廠,該廠從事豆類加工食品製造,未妥善收集處理製程廢水即排放,已違反水污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接獲通報後立派員前往稽查,沿受污染排水溝循線稽查發現附近一家食品工廠涉有重嫌,隨即進廠稽查,稽查人員進廠蒐證後,發現廠內設施處理效能不彰,作業產生的廢水直接流出廠外,廠商並坦承排放廢水,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法第30條規定,裁處3萬~300萬元罰鍰。
李易書局長提醒,食品加工業者於製程中常產生含有有機質、懸浮固體或異味之廢水,若收集、沉澱或處理設施維護不當,容易造成廢水外溢、滲漏或流入側溝,進而污染環境。業者應定期清理沉澱池污泥,並確認製程廢水全數妥善收集處理,不得任意排放或使廢水污染水體、排水溝渠及周邊環境。
環保局局長李易書強調,水污染案件攸關民眾生活環境與公共衛生,後續將持續針對食品加工廠、餐飲業及其他易產生廢水之場所加強稽查。如查獲任意排放、疏漏廢水或污染水污染管制區等情形,將依法告發裁處,並要求限期改善,籲請相關業者妥善收集處理作業廢水,維護環境品質,避免違規受罰。
聯絡單位: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稽查科
聯絡人:白書豪科長
聯絡電話:049-2237530分機1208
更新日期:2026-07-16 下午 03: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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