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116年放流水標準加嚴即將上路 希冀業者強化污染防治效能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環境部公告修正放流水標準將於1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正重點針對部分產業別(包含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化工業、發電廠、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醫院、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以及屠宰業、肉品市場及製革業等對象)之氨氮(NH₃-N)、總磷(TP)、銅(Cu)及自由有效餘氯等加嚴管制標準,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對河川、水庫及水源水質造成之衝擊,促進水資源永續利用。

環保局表示,本次加嚴標準項目中,氨氮去除主要仰賴生物處理系統穩定操作,另總磷需搭配化學加藥及沉澱處理,倘處理設施設計容量不足或操作管理不當,恐導致放流水質無法符合新標準。因此建議業者應及早檢視廢(污)水處理設施效能,包含盤點歷年放流水檢測資料,分析現況與新標準差距,並透過功能測試、試驗操作或專業診斷評估改善需求,預留充足改善時間。

針對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證(文件)管理部分,若業者經檢核後確認現有處理設施已可穩定符合116年加嚴標準,得檢附相關放流水檢測報告及處理效能說明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許可變更,經確認後可依規定辦理;若需增設或改善處理設施,則應依相關規定提出許可變更並完成功能測試,以符合法規要求。

環保局呼籲,新管制標準規定即將正式上路,相關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及早啟動因應措施,透過設備改善、操作優化及許可文件調整等方式,確保放流水質穩定達標,共同守護河川水質及水環境品質,落實污染預防與永續發展目標。
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049-2244810,將有專人服務。

聯絡單位: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
聯絡人:張宗義科長
連絡電話:049-2237530分機1101
依行業別規定放流水標準新增項目期程
依行業別規定放流水標準新增項目期程
放流水標準加嚴項目
放流水標準加嚴項目
放流水標準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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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6-15 下午 03: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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