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預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南投環保局強化貯存系統分級管理 落實監測申報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為強化相關業者貯存系統自主管理,防範油品及化學物質洩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5年5月21日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舉辦「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法規說明會,邀集縣內地下儲槽業者及116年度起開始辦理申報之新納管事業單位參與,共計93位相關人員參會,以協助業者掌握最新法規要求與熟悉相關監測申報制度。

環保局近一步指出,根據法令規定,凡貯存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物質且總容積達 200 公升以上之事業單位,皆需納入管理,並應依規定設置防溢堤、管線二次阻隔層及底部不滲透鋪面等污染防制設施,以降低洩漏風險。另依據貯存物質種類、儲存規模及系統型態,採取「分級管理」制度,訂定不同強度的監測與申報規範,採取全面管制、分年分階段推進的方式進行。監測方法包含:密閉測試、土壤氣體監測、地下水監測、槽間監測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監測方式。

此次環保局特邀請美商傑明公司前來協助縣內設有貯存系統之業者更進一步瞭解對相關法令規定、污染監測內容、主管機關最新貯存系統查核重點、網路申報作業及常見缺失案例進行說明,協助業者熟悉法規與實務操作,提升自主巡檢與設備維護能力,避免因不熟悉增修內容而違反規定。所受列管之業者可按照本身條件、規模至少選用其中一種作為監測設施,進行監測並記錄,其監測範圍應包含儲槽區、輸送區。依不同監測方式,其監測頻率及申報內容亦有所差異,因此每季所需申報之項目也不盡相同。環保局希望藉由本次講習會議及法規說明會,與業者面對面溝通,避免申報錯誤。

南投縣環保局再次強調,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往往具有「不易察覺、整治困難、改善成本高」等特性,尤其地下儲槽或輸送管線一旦發生滲漏,污染物可能早已深入地下環境,不僅造成產品損失,後續整治費用更可能高出預防管理成本數千倍。因此,落實日常巡檢、設備維護及定期監測申報,是防範污染最有效且最經濟的方式。透過以上落實日常巡檢、設備維護及定期監測申報等方法,並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6項「淨水及衛生」、第15項「陸域生態保育」、及第17項「夥伴關係」為指引的環境資源永續重要施政方向,本局未來將持續透過法規宣導、查核管理及技術輔導等方式,協助業者提升環境管理能力,攜手守護南投珍貴的土地與地下水資源,共同打造安全、潔淨、永續的生活環境。

業務單位: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
聯絡人:張宗義科長
連絡電話:049-2237530分機1101
貯存系統辦法管理對象
貯存系統辦法管理對象
監測及申報對象
監測及申報對象
監測及申報對象
監測及申報對象
申報前須完成事項
申報前須完成事項
更新日期:2026-06-09 下午 03: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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