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業者申報不漏接,環保局LINE助攻
2025-05-13
公布單位:廢棄物管理科為加強對廢棄物的源頭管理,並使產品製造商或進口商對產品從生產到丟棄的整個生命週期負起應有的環境責任,我國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推動「責任業者制度」。本制度的基本精神是要求企業在產品還沒進入市場前,就必須思考這些產品在使用後是否會對環境造成負擔,並提前規劃回收與處理的方式。透過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只可以減少垃圾的產生,還能有效推動資源的再利用,使整體社會向循環經濟邁進,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根據目前環境部所公告的規定,被列為「責任物」的項目總共有14大類、38項,舉凡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飲料瓶、鋁罐、乾電池、汽機車、輪胎、電視、冰箱、燈泡、筆記型電腦等,都是被納入管理的項目之一。此外,從114年7月1日開始,考量實務上的回收困難與包材大量使用的趨勢,連帶包裝商品的塑膠襯墊與泡殼也正式納入應回收範圍。只要企業有生產、進口這些物品,或是進口的商品中夾帶這些包材,都屬於責任業者的範疇,需依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完成登記、每雙月申報營業或進口量,及繳納相對應的回收清除處理費。
除了完成登記與申報作業,責任業者還需留意部分產品類別的額外義務。像是飲料瓶、鐵鋁罐、乾電池等容器類產品,必須依規定標示回收相關標誌,協助民眾辨識正確的回收對象與方式。這不僅有助於提升回收效率,也降低錯誤丟棄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風險。
為了協助本縣責任業者更清楚了解各項操作規範與申報流程,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特別設立了「責任業者官方LINE群組」,此群組提供即時諮詢回覆服務,讓企業在申報或繳費過程中遇到問題能夠迅速獲得協助。同時,群組也具備定期提醒功能,會在申報期限前主動發送訊息,幫助業者不漏報、不遲繳,提升整體申報效率與準確性。若還有進一步的問題或需要更多資訊,也歡迎撥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專線(02-2595-1001,分機81002~81003、81007~81011),或至「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網站(https://recycle1.moenv.gov.tw/)查詢相關細節與法規說明。
透過制度的落實與政府的輔導支持,責任業者制度將有助於強化全民回收觀念,讓資源得以妥善再利用,同時也促使產業界在產品設計與包裝上朝向更環保、可回收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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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單位: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
聯絡人:劉祥棋科長 049-2237530分機1501
更新日期:2025-05-16 下午 0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