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貯存系統管理辦法新納管,環保局辦理法規說明會
貯存系統業者報到
貯存系統業者報到
環保局李易書局長開場致詞
環保局李易書局長開場致詞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0日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舉辦「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法規說明會,邀集縣內地下儲槽業者及新納管需於114年度開始申報之事業相關人員前來參與,共計75位相關人員參會。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李易書表示,依據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設有儲存指定物質之貯存系統應設置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設施,並且定期執行監測作業。監測方法包含:密閉測試、土壤氣體監測、地下水監測、槽間監測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監測方式。業者至少選用其中一種作為監測設施,進行監測並記錄,其監測範圍應包含儲槽區、輸送區。依據不同之監測方式其監測頻率也不盡相同,因此每季所需申報之項目也因此不同。

此次說明會,環保局特邀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土污基管會及其委辦單位美商傑明公司,前來協助縣內設有貯存系統業者更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污染監測內容、主管機關查核重點、網路申報作業及審查常見缺失等事項。期使業者能夠更佳熟知相關法令規定,定期自我檢查,且避免業者不熟悉增修細節導致不符合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所要求。

 

聯絡單位: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

聯絡人:柯昱濠科長

連絡電話:049-2237530分機1101

  • 說明會狀況-貯存系統查核重點、網路申報作業講解
    說明會狀況-貯存系統查核重點、網路申報作業講解
    說明會狀況-會後提問及討論
    說明會狀況-會後提問及討論
更新日期:2024-06-06 上午 10: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