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廠址是否影響石虎、柴棺龜或食蛇龜等保育類野生動物生存?

1.廠址範圍內沒有石虎、柴棺龜、食蛇龜出沒的記錄
  經過發文函詢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航測會字第1149010984號函),查詢結果本中心廠址預定地範圍並非位於公告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地區。另外比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保署)資料,本中心廠址預定地範圍並無石虎、柴棺龜及食蛇龜分布紀錄。

 

  經再進一步蒐集及比對生物多樣性研究所與林保署相關圖資,本中心廠址預定地範圍位於石虎分布模擬範圍及重要棲地範圍,也屬於食蛇龜、柴棺龜的潛在分布範圍。

 

2.二階環評作業將詳細調查及評估,研擬具體生態保育對策
  目前本案已經依據既有資料,預擬施工及營運階段的生態保護對策,包含降低夜間施工及車流、管控工區垃圾,避免犬隻聚集、設置告示牌提醒減速等措施,並規劃於廠區外圍設置保育區綠帶,以降低開發行為對生態環境之影響。

 

  另外初步規劃於二階環評作業時,將完整調查陸域生態(2季次),並於計畫區及周邊至少設置5台紅外線攝影機,每台攝影機監測時間每季至少1,000小時以上,並依實地調查結果研擬完整生態保育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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