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垃圾焚燒剩下的飛灰與底渣,將會污染環境?

1.底渣分選作為公共工程級配再利用
  未來將於本中心廠區內自設底渣分選設施,焚化底渣經分選處理產製焚化再生粒料並定期檢測,確認品質符合環境部「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之品質標準後,於轄內公共工程作為級配替代材料再利用,此為目前國內各焚化廠底渣現行處理方式,已經推行超過20年以上,技術成熟可靠,並由環境部每年辦理焚化廠查核評鑑時一併督導管理。

 

2.飛灰優先採水洗及再利用,並有完善處理備案,無污染疑慮
  本中心推動興建如果一切順利,預定119年底興建完成120年起開始營運,而116年後如中部資源再利用廠(台灣鋼聯公司)的飛灰水洗設施也如預期完工運轉,未來本中心的焚化飛灰將優先送至該資源再利用廠水洗除氯及資源化再利用。

 

  除水洗後再利用的優先方案,也規劃委外高溫熔融處理備案,如仍未能以水洗後再利用或高溫熔融處理,則於焚化廠內先穩定化處理並暫置於密閉倉庫內,再送往民營掩埋場(或本縣轄區內已挖除活化之公有掩埋場)掩埋處置,作為最終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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