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焚化爐處理量由700公噸/日降為500公噸/日的原因為何?將來會收外縣市廢棄物嗎?

  本縣廢棄物產量包括:家戶垃圾及巨大垃圾約277公噸/日,可燃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及農業廢棄物(如廢塑膠袋、塑膠膜等)約64公噸/日,合計341公噸/日,為經常性處理需求量。

 

  另外目前全縣已累積堆置合計超過31萬公噸垃圾,依據歷年統計分析,平均每年成長約4萬公噸,所以等本處理中心於6年後興建完工開始營運時,累積堆置垃圾保守估計恐怕將增加至55萬公噸。

 

  所以原先規劃焚化爐處理量較大(訂為700公噸/日),目的是希望能夠加快累積堆置垃圾的處理去化速度,但是反而遭到外界質疑,超過經常性處理需求量的餘裕處理量,將會被廠商全數用來收取外縣市廢棄物牟利。

 

  因此為避免外界誤會,已經規劃下修焚化爐處理量降至500公噸/日,並且於環評書件承諾不會接收處理外縣市廢棄物,雖然累積堆置垃圾的處理去化速度因此變慢,但較可讓民眾放心。

 

  至於累積堆置垃圾處理完畢後,焚化爐的餘裕處理量能,將用來處理本縣轄區內公有掩埋場以往掩埋的生垃圾,藉由挖除篩分後將廢塑膠、廢橡膠等可燃物送至焚化爐燃燒,掩埋場空出的新增可掩埋容積,則保留供為日後應急掩埋需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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