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為何不用新技術(細分類+多元化資源化)取代焚化?

  林前縣長明溱曾規劃於竹山鎮設置SRF(固體再生燃料)製造廠,當時配合中央推動SRF政策,並獲環境部補助辦理規劃。然而因地方反對及全國多數SRF推動不順、陸續停擺,加上缺乏穩定可靠的SRF使用端廠商,最終決定放棄推動設置。

 

  目前全國僅有雲林縣仍運作垃圾產製SRF製造廠,產製的SRF燃料(約佔垃圾量的60%)則須送台塑公司麥寮六輕園區之工業鍋爐焚燒,而分選過程篩出之無用篩下物(約佔垃圾量的20%)仍須送南亞公司事業廢棄物焚化爐處理。由此可知就算將垃圾分選產製SRF再利用,仍然需要有穩定可靠的SRF使用端廠商,以及可供處理篩下物的焚化處理設施。

 

  此外,因台塑公司鍋爐處理量能有限,無法全量處理雲林縣垃圾,因此每日仍有超過100公噸的垃圾無法處理而堆置於各鄉鎮掩埋場,至今全縣已經累積堆置約15萬公噸垃圾仍待處理。

 

  由此可知,如果本縣設置SRF製造廠後無後端使用及去化通路,則形同持續累積垃圾。為徹底解決垃圾問題,現任許縣長決定參考桃園及新竹等縣市經驗,改採興建先進焚化處理設施作為本縣垃圾主要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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