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綜合計畫科
    發問主旨:煩人的菸蒂、檳榔汁、檳榔渣
    發問內容:
    您好:請問住家隔壁店家的老闆和顧客,每次抽完菸就往水溝附近一丟,或者是吃檳榔後亂吐檳榔汁及檳榔渣,造成每天都要掃一堆菸蒂、檳榔渣,長期下來真的造成我們的困擾。有上環保局網站看檢舉方式,但檢舉方範例的WORD檔上頭要有「車牌」。請問如果有監視器的畫面,但不知道車牌(因為有時候店家的顧客車停在別處),則還是可以檢舉嗎?還是只能繼續任由他們亂丟菸蒂!(附上7/27晚上亂丟菸蒂的WORD畫面)
    謝謝~

    發問時間:2015-07-28 11:03:22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您好:
    ㄧ、有關台端於本局我要請教問題信箱反映「煩人的菸蒂、檳榔汁、檳榔渣」乙案,
    本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及拋棄煙蒂之行
    為皆屬違法嚴禁行為,本局及各鄉鎮市公所為該法執行機關,本權責執行違規行為
    之取締告發作業,惟依法告發違規行為皆須檢附有行為人可供查證之資料,故仍需
    車牌等相關證明資料,以符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
    二、感謝台端關心本縣環境品質,本局至表謝忱。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敬覆


    回覆時間:2015-07-30 08:38:55
  • 綜合計畫科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