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作業」查核評鑑項目,標竿學習政策及跨縣市通力合作,主動請益獲獎縣市以精進本縣焚化底渣再利用效益。環保局於112年11月23、24日邀集縣府工務處、建設處、地政處及教育處,參訪111年度查核評鑑作業獲獎使用成效優異之縣市(高雄市),期許透過產官觀摩學習,提升焚化底渣再利用之使用量、多元性及相關人員的認知與推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