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縣府開出首張罰單,呼籲地主定期維護自有土地,維護環境衛生
公布單位:綜合計畫科

 

  近期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位於本縣都市計畫區內土地,地主未善盡管理之責任,造成雜草叢生環境髒亂,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品質,環保局經現勘後,隨即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並期限一個月內進行清理,惟經複查仍未改善,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及本縣公告「南投縣指定清除地區污染環境行為」開出首張罰單,處以新臺幣1,200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南投縣指定清除地區污染環境行為」自112年9月公告後,針對本縣都市計畫區「空地或空屋雜草叢生攀越所有權線外,或者高度超過50公分未修剪」、「戶外未妥善清除積水或積水容器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於道路、空地或建築物外堆置廢棄物(如廢棄塑膠物、樹木、棧板、輪胎、花盆)或資源回收物等廢棄或資源回收物(如空桶、輪胎、空瓶罐、水缸)等,有礙環境衛生或國民健康之違規事項,加強稽查及開罰,若經查有上述違規事證就可依法開罰。

  李易書局長呼籲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善盡管理責任,對於閒置的土地應定期檢查,加強管理,避免雜草叢生、環境髒亂等造成污染環境之情況,如經民眾檢舉或不定期稽查發現有違規情形,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前揭公告處以1,200-6,000元以下罰鍰,如限期未完成改善,將可按日連續處罰。讓我們共同努力,保護我們的環境。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關心您!!

 

聯絡單位:綜合計畫科
聯絡人:張軒瑋 049-2237530分機1302

更新日期:2023-12-08 上午 10: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