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空污費短報遭判刑、環保局籲業者誠實申報
公布單位:空氣汙染防制科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指揮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偵辦南崗工業區內一家離型紙塗裝工廠,涉嫌繞流排放空氣污染物及短報空污費等犯罪情形,本局依法對業者告發處新臺幣(下同)30萬元外並追繳短報空污費2,146萬8712元,另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判決出爐,將業者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申報不實罪及刑法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判處罰金1000萬元,負責人、廠務主管皆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依臺灣南投法院判決書指出,該公司許姓負責人、陸姓員工利用網路傳輸至環保署固定污染源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網站申報數量,刻意低報原物料量作為核算空氣污染防制費用基準,損害南投縣環保局對於空污費徵收正確性,短繳空污防制費共2146萬8712元。環保局指出,空氣污染防制費係依照工廠原物料實際使用量進行徵收,近來為防範類似案件再次發生,本局已針對高風險業者加強空污費專案稽查,並邀請專家學者及會計師協助審核,確認工廠應申報物種的數量是否正確,冀望導正業者錯誤申報觀念。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李易書表示,空污費是以污染者付費精神,依原物料實際使用量進行空污費徵收。請業者勿心存僥倖短報空污費,一旦遭本局查獲有故意短報空污費之行為,除依法追繳應繳納空污費外,若涉及刑事案件,還可能有官司問題,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永續經營。

更新日期:2022-09-12 上午 11: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