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畜牧業大場今年度應達成資源化比例5%
龍儀畜牧場輔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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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牲畜牧場輔導情形
養牲畜牧場輔導情形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畜牧糞尿資源化政策,於106年10月修正實施前取得畜牧場登記證者且飼養規模養豬達2000頭以上、養牛業者飼養規模達500頭以上等畜牧業大場,於111年12月27日前其資源化比率應達5%,若於106年10月修正後取得畜牧場登記證者,資源化比率應達總廢水產生量10%,目前法定期限倒數中。

為避免業者未依規定達到畜牧糞尿資源化比率,南投縣環保局今年度針對畜牧業大場資源化未達5%之對象辦理相關輔導作業,輔導方案有三種:1. 核准畜牧糞尿水施灌農作個案再利用、2. 核准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3. 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水作為植物澆灌,畜牧業者可依據自身條件選擇處理措施,讓糞尿資源化能有效落實。

本縣大場畜牧業共計14家,目前資源化已達5%共有7家,資源化比率未達者為7家,經本局現場輔導,其中1家畜牧場已停止飼養豬隻並已完成牧場登記證之變更,其餘6家畜牧業者皆開始著手辦理相關申請作業,並承諾於年底前取得相關畜牧業資源化措施核准。

另本局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針對飼養20頭至199頭豬隻且未取得廢水管理計畫之小型畜牧業者進行查核,經現場確認實際飼養頭數後,依規定辦理告發及裁處作業,並要求業者限期取得廢水管理計畫,以督促畜牧業者皆能妥善處理畜牧廢水,維護本縣環境品質。

  • 祥旺牧場輔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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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發畜牧場輔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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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秀鳳畜牧場輔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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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5-26 下午 03: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