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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新聞

推廣設置太陽能光電 污染土地再利用
公布日期:2023-06-12
:水質保護科
環保局李易書局長致詞
環保局李易書局長致詞
縣內事業單位報到
縣內事業單位報到

因應綠色能源發展,並使污染土地多元化利用,及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行政院環保署於110年1月21日修正發布「受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審查作業原則」,對受污染土地,提供得結合太陽光電發展的多元利用方向。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31日舉辦「推動設置光電設施說明會」,推動輔導轄內事業場址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地面型或屋頂型)。除了邀請本縣曾列管事業、農地場址地主、列管中事業,更是邀請南崗工業區之水污法列管事業及土污列管事業一同參與光電設施設置說明會,此次環保局特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光電設施推廣單位-鑫訓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陳盈忻經理擔任講師,透過講解目前太陽光電政策、辦法及法規制度及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效益,使各事業單位能更了解光電設施設置相關資訊。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李易書表示,太陽光電除了具有減碳效益、售電收益外,更能於裝設時一併解決建物結構、隔熱等問題。透過太陽光電業者與地方政府合作投入污染改善及管理,可有效發揮土地效益與提升環境品質;同時能達到土地利用、綠能發電並降低環境衝擊,且土地所有人亦得獲益,以達土地利用、能源政策發展及環境永續經營等多贏之目的。

環保局指出,太陽能其能源轉換為電力的過程相對環保,是目前全世界發展迅速的無碳電力之一。太陽光電發電過程中不會產生空氣與噪音等污染,可以減少石化燃料發電過程中產生之空氣污染,相較於傳統的燃煤發電,可減少一定程度的空氣污染,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達成低碳永續家園的目標。

  • 說明會狀況-鑫訓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陳盈忻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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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會狀況-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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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會狀況-光電設施資訊管道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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