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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新聞

環保局呼籲民眾 拒絕來路不明及過期環境用藥
公布日期:2020-05-01
:綜合計畫科
五金行販售之環境用藥
五金行販售之環境用藥
量販店上架販售之環境用藥
量販店上架販售之環境用藥

隨著夏季將近,蚊蟲孳生的數量日漸增加,各式殺蟲劑、蚊香等產品購買需求開始上升,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且應注意產品使用的有效期限,並依標示上的說明方法正確使用,以確保用藥安全。

環保局為確保民眾環境用藥之選購為合法安全有效,每年皆會針對超商、雜貨店、五金行、藥局、量販店等各賣場進行不定時抽查,查核是否有販賣過期環境用藥之情事,若查獲過期環境用藥,首先勸導店家下架並函請業者通知廠商回收,倘若複查時店家貨架上過期環境用藥產品仍未下架,即開立裁處罰單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特別提醒一般零售店家隨時需檢查商品是否過期,以免受罰。

另依據環保署公告現行「環境用藥管理法」其管理範圍擴大涵括3類:環境衛生用藥、污染防治用藥品及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此外,依其使用濃度及使用方式之不同,在管理上亦可分為一般環境用藥、特殊環境用藥及環境用藥原體。南投環保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想要確認所購買的環境用藥是否為環保署所核准,可上網至「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查詢,網址: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關心您!!

  • 雜貨店販售之環境用藥
    雜貨店販售之環境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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