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設施場所Q&A
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在何種情況下會被廢止認證?

若通過認證的設施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廢止其認證:
一、環境教育成果報告內容不實。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中央主管機關之訪查或提供必要資料。
三、申請者喪失對該設施場所之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
四、申請者...<詳全文>
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在何種情況下會被撤銷認證?

依「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九條第二項檢送之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核發機關應撤銷其認證。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送之成果報告需包含那些內容?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應於每年3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送前1年環境教育成果報告,包含工作內容、活動梯次、參與人數、成果與照片、滿意度調查、檢討與展望等。
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所取得的證明文件,會有那些記載內容?

通過設施場所認證的證明文件記載包括:設施場所名稱及地址或座落位置、申請者名稱、負責人姓名、核發機關、核准日期與字號及有效期限。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繳納認證審查費後之程序為何?

一、核發機關於收到審查費之次日起3個月內完成設施場所認證審查並通知申請者。
二、審查期間必要時得延長,但以延長1次(3個月以內)為限。
三、經審查若需由申請者補充申請文件內容,核發機關將通知申請者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者,駁回...<詳全文>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繳納的審查費用,可否退費或保留?

依規費法規定,申請認證審查費用於繳納用,除有溢繳或誤繳規費之情形得申請退還,其餘情形審查費不得退費或保留。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的費用為多少?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每件認證審查費為新臺幣5,020元整(含劃撥手續費20元);若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展延認證,每件展延審查費為新臺幣2,520元整(含劃撥手續費20元)。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檢送審核文件後,多久會接到通知?

申請者郵寄檢送申請文件後,經程序審查符合規定者,核發機關將通知申請單位繳交審查費與審查文件;不符規定者將通知申請單位於限期內補正,若逾期未補正者,駁回認證申請。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需檢送那些文件?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需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申請書。
二、設施場所之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證明文 件影本。
三、申請者依法須取得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者,其核准設立、 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設施場...<詳全文>
如何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表單可在何處取得?

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http://www.epa.gov.tw/training/環境教育認證/認證申請書表)下載申請書表,依申請書說明填妥並檢送相關文件以掛號投遞,郵寄收件地址為:
32024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段2...<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