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補助資格放寬 請民眾踴躍申請
波形石綿浪板
波形石綿浪板
波形石棉瓦
波形石棉瓦
公布單位:廢棄物管理科

石綿建材於民國60年代起廣泛用於屋頂及側邊建材。石綿瓦或石綿浪板正常使用時,結構完整並無危害性;但不當拆除或破碎,可能會釋出粉塵,吸入後恐造成健康危害,因石綿之健康危害並非突發性的,往往是暴露數十年之後才發生,如惡性間皮細胞瘤的潛伏期可長達30至40年,因此容易忽視疾病與石綿暴露的關係。故拆除時應儘量保持完整性,避免破碎造成粉塵飛散。

為推動建築物石棉瓦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下稱循環署】於112年起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民眾申請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下稱石綿補助案】,妥善清除處理石綿建材廢棄物。循環署自112年10月26日修正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補助資格,只要符合民眾私有住宅、個人農業設施、寺廟、教堂等宗教場所、荒廢且無主者等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規定事業之建築物,拆除後之波形石棉瓦波形石綿浪板等可能含有石綿成分之材料,即符合補助資格。

如民眾有石綿建材拆除需求時,可自行拆除、委託合法營造業或拆除業者,拆除過程應採取安全措施,並提醒拆除業者依勞動部「石綿建材拆除作業危害預防指引」及內政部「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辦理;拆除後應依「建築物拆除後含石綿廢棄物清理作業指引」辦理,拆卸後之含石綿建材(石綿瓦/浪板)經潤濕處理,並應自行以厚度萬分之六十公分(0.06mm)以上之塑膠袋雙層盛裝,開口綁緊後袋口反折再綑綁一次,置於堅固之容器(如塑膠編織袋),由環境保護局通知與循環署簽訂契約之共同供應契約廠商清除處理。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李易書局長表示,為降低環境中石綿暴露的風險、提升石綿廢棄物妥善處理率,且鑒於民眾較難有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管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已放寬石綿補助案申請資格(以波形石棉瓦及波形石綿浪板為優先補助清理對象),歡迎符合補助資格的民眾向本局申請,廢棄石綿建材請勿任意丟棄與棄置,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本補助案僅補助石綿瓦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不包含拆除費用。有意拆除自家含石綿建材者,請洽本局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 (0910-951-775、049-2248498),符合條件者將依申請順序納入補助。

  1. 石綿相關資訊及健康危害可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石綿資訊專區查詢:https://topic.moenv.gov.tw/asbestos/mp-4.html
  2. 南投縣石綿廢棄物清除處理申請表單下載請至下列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TZeLuu33RoRGYVcuoCoyeXvNy3EPErlf?usp=drive_link

 

更新日期:2023-12-14 下午 03: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