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者
 

回收業:指從事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清運、分類、壓縮、 打包或貯存業務,且無拆解之行為者。但廢機動車輛回收業 得從事拆解之行為。
處理業:指從事以物理、化學或其他處理方法,改變其物理 、化學特性,達純化、精煉、分離、無害化或資源化處理應 回收廢棄物之行為或輸出處理應回收廢棄物之業務者。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相關法令:https://recycle.moenv.gov.tw/Introduction/Law(另開新視窗)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查詢:https://recycle.moenv.gov.tw/ConvenienceServices/IRecycle
(點選我要回收,依回收項目、方式及貯存地區查詢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處理業登記證之業者聯絡資訊。)

 
* 應辦理登記對象
  依據環保署公告之「公告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申報回收、處理量及相關作業情形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及處理業之規模」(91.09.20)之相關規定辦理。
 
* 廢機動車輛拆解業者。
* 回收業之回收貯存場所的土地面積大於1000平方公尺。
* 從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者。
 
* 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申辦
  依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及(各類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相關規定辦理。應備文件:
 
* 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 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 處理廠依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相關 法令取得之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 處理項目及廠(場)區最大處理量之說明文件。
* 衍生廢棄物之種類及最大產生量之說明,與其再利用或委託處理之合約或證明文件。
* 處理流程及機具設備說明書。
* 停業、歇業或經撤銷、註銷登記後,對其廠(場)區尚未清除、處理完竣之應回收廢棄物及衍生廢棄物之清理計畫緊急應變措施計畫。
* 污染防制(治)措施之文件。
* 緊急應變措施計畫。
* 廠(場)區周圍之相關位置圖。
* 廠(場)區設施平面配置圖。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申辦
  依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及(各類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相關規定辦理。應備文件:
 
* 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文件。
* 負責人身分證。
* 貯存場所依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相關法令取得之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廢潤滑油回收業未設貯存場所者,應檢附未設貯存場所切結書。
* 回收項目及貯存場所最大貯存量之說明文件。
* 清運設備清冊及工具購買或車籍證明文件;非自有清運設備者,應檢附委託合法運輸業者清運之合約。
* 污染防制(治)措施之說明文件。
* 廠(場)區周圍之相關位置圖。
* 廠(場)區設施平面配置圖。
更新日期:2024-02-26 下午 04: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