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新聞

環保局進行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稽查合格率為100%
公布單位:水質保護科
民眾飲用水安全是環保局的重點工作之一,為確保公私場所設置的飲水設備之飲用水品質,本局每年均對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進行稽查。本局110年度至2月份已執行抽驗縣內長照機構及學校飲用水設備水質計55件,稽查合格率為100%。
飲水機的水質安全及維護管理,關係飲用者身體健康,環保局也呼籲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持續落實飲用水設備維護及水質檢驗工作,並應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規定,除每月應至少一次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於設備維護紀錄表,也應自行定期辦理飲用水設備水質檢測,其檢測項目及頻率規定如下:一、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二、非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其水源應每隔三個月檢測硝酸鹽氮及砷。其中水源之硝酸鹽氮及砷,連續一年檢測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時,自次年起改為每隔六個月檢測一次。
環保局提醒飲水機設置者應做好自主維護管理,而環保局定期宣導與稽查採樣即能確保飲水機水質之衛生及安全,讓民眾及學生安心飲水。
更新日期:2021-03-30 上午 09: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