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事業變更登記產業類別或產品增減時,是否亦需提具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備查?若是的話,是否每一次辦理變更登記就必須整個廠區檢測一次?
 土地承租如無涉及土地所有權(物權)之移轉,則不受土污法第8條之規範。惟為保障土地所有人之自身權益,建議以契約約定方式,要求土地承租人或使用人於終止租...<詳全文>
Q
若事業新增購或是新租用一塊地新設製程廠房,這是否屬於新設立範圍?若是屬於新設立範圍,那所採樣的範圍是否應該涵蓋舊有廠區還是以新廠區為主?
 若事業於廠區外新增購或租用一塊地新設廠房者,除需辦理工廠登記外,亦符合土污法第9條所謂設立前之時機。若事業於原廠區用地內新(擴)建廠房設施,且該廠房...<詳全文>
Q
指定公告之事業於設立、停業或歇業前所檢具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經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後,是否得作為排除污染行為人責任之依據?
 如發現事業用地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曾受主管機關予以備查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雖得作為判斷之證據資料之一,倘有其他證據資料足以顯示該事業確為污染行為人...<詳全文>
Q
非屬指定公告事業者,是否仍應於土地移轉前進行用地土壤污染檢測工作?
 如同於購置房屋前,買受人通常會先了解標的物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等瑕疵品,並要求出賣人提供相關檢測報告,以避免造成財產之減損,甚至危害人體健康。而土地...<詳全文>
Q
事業單位遇到電錶故障時,應如何辦理?
依環境部公告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表,應符合下列事項: (一) 規格應...<詳全文>
Q
事業單位遇到水錶故障時,應如何辦理?
依環境部公告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規定: (一)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詳全文>
Q
事業單位遇到廢(污)水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如何辦理?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9條規定:廢(污)水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符合下列規定者,於故障發生24小時內,得不適用主管機關所定標準: (一) 立即修復或啟用備份裝置,並採...<詳全文>
Q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時,應如何辦理?
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立...<詳全文>
Q
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遺失時,應如何辦理補發?
業者僅需函文至環保局說明原證件已遺失,申請再次補發許可文件即可。(需繳交證書費新台幣500元)<詳全文>
Q
水污染防治相關許可文件之變更及展延應如何申請辦理?
(一)事前變更(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變更下列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應於事實發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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