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現階段空污費之排放量計算依據為何?
(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十條規定,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其計算依據之順序如下: 1.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詳全文>
Q
繳費及申報之時程為何?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三條辦理。固定污染源之所有人、實際使用人或管理人,應於每年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一月底前,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填具空氣污染防制...<詳全文>
Q
專責人員離職時是否可申請代理人員代理?
依照行政院環保署93年3月3日修訂公告之「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公私場所已設置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內容有異動時,負責人應於事...<詳全文>
Q
工廠同時符合第一、二批空污專責人員設置範圍,是兩者皆應設置或僅設置一種即可?
依照行政院環保署93年12月22日環署空字第0930094658A號修正公告「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之規定內容之第4點指出:...<詳全文>
Q
申請公私場所空氣污染專責人員設置需要多久時間?
環保局收到申請案件後,即經由審查人員審查後,若有申請資料缺漏或錯誤情形,會優先以電話通知申請人,以利申請人修正錯誤部份;若無,將直接進入行政流程,總申請作業流程...<詳全文>
Q
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申請書內之勞保證明須檢附文件如何取得?
目前勞工保險局提供多種管道取得投保證明,較常用查詢方法大致分為網路申請及臨櫃辦理,網路申請需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或勞動保障卡至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http://...<詳全文>
Q
申請公私場所空氣污染專責人員設置需準備哪些資料?
1.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申請書(1式3份)。 2.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1式3份)。 3.同意查詢健保資料同意書(1式3份)。 上述資料請至本局網站...<詳全文>
Q
為何去檢測合格後,又遭受檢舉呢? 車輛一直被檢舉,應有完善機制,以避免民眾短期間反覆驗車。
為何去檢測合格後,又遭受檢舉呢? 車輛一直被檢舉,應有完善機制,以避免民眾短期間反覆驗車。<詳全文>
Q
若二行程車輛應先熱車再行駛,是否又違反怠速惰轉之規定?
有關停車熄火政策,為希望節省能源消耗及減少車輛排放污染,故建議機動車輛惰轉應避免超過3分鐘未熄火之空氣污染行為。<詳全文>
Q
針對老舊車輛,若經濟能力許可,建議可汰舊並購買電動機車,並申請政府補助金外,另環保署已針對各期車輛研擬適當之排放標準,有關民眾之相關建議,將納入參考。
可適時暖車讓排氣管觸媒作用,以降低污染,避免遭受檢舉。<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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