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已領有操作許可證之蒸氣鍋爐(蒸氣蒸發量3公噸/時),已汰換 為蒸氣鍋爐(蒸氣蒸發量1.5公噸/時),應如何辦理?

若將污染源更換為未達許可公告條件(蒸氣蒸發量2公噸/時)之蒸氣鍋爐,得檢具相關資料向環保局申請該操作許可證之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