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Q
申報空污費之檢測方法計算污染物排放量之公式為何?

依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計算公式如下:
1. 空氣污染物之檢測期間排放量計算公式:
(1) 檢測期間之氣狀污染物小時排放量計算公式:
Eh=a×Ch×Qh×60×10-6
Eh:空氣污染物每組檢測期間之小時排放量,單位為公斤/時(kg/h)。
Ch:經校正或不需校正之各組排放濃度,單位為ppm。
Qh:經校正或不需校正之各組排放濃度檢測時間前、後之平均排氣量,單位為立方公尺/分(Nm3/min)。
(2) 檢測期間之粒狀污染物小時排放量計算公式:
Eh=Ch×Qh×60×10-6
Ch:經校正或不需校正之每組排放濃度,單位為毫克/立方公尺(mg/Nm3)。
(3) Ev=
Ev:空氣污染物檢測之小時平均排放量,單位為公斤/時(kg/h)。
n:檢測之組數
Ehi:第i組之空氣污染物檢測,單位為公斤/時(kg/h)。
2. 個別活動強度之檢測期間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公式:
(1) 檢測期間之個別活動強度貢獻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比例計算公式:

ERi:第i個活動強度貢獻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比例,單位為%。
ASi:第i個檢測期間之活動強度數量,單位為活動強度計量單位/h
n:活動強度個數
EFi: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排放係數,單位為kg/活動強度計量單位。
前述所稱活動強度,指固定污染源原(物)料或燃料使用量、產品產量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操作量等。
(2) 檢測期間之個別活動強度貢獻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公式
Ehi=Eh×ERi
Ehi:第i個活動強度貢獻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單位為公斤/時(kg/h)。
(3) 單位活動強度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公式:
EFi=Ehi÷ASi÷ECi
EFi:第i個活動單位活動強度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單位為kg/活動強度計量單位。
ECi:檢測期間第i個活動強度成分實際含量,單位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排放係數中,不需考慮活動強度成分含量者,以1計算之。
(4) 單位活動強度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平均值計算公式:
EDi=
EDi:第i個活動單位活動強度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平均值,單位為kg/活動強度計量單位。
n:檢測之次數
3. 空氣污染物之排放量計算公式:
Eq=
Eq:空氣污染物每季排放量,單位為公斤/季(kg/quater)
Aqi:第i個每季活動強度數量,單位為活動強度計量單位/quater。
Eqi:第i個每季活動強度成分含量,單位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排放係數中,不需考慮活動強度成分含量者,以1計算之。
4. 量測之空氣污染物濃度若小於偵測極限值(MDL),以最近一次提報主管機關之偵測極限值為計算依據。
5. 前述排氣量、排放量及活動強度數量之計算,均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含氧率之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一位;單位活動強度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三位;排放濃度之計算,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檢測報告位數表示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