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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
- 問題類型:廢棄物管理科
發問主旨:清除車輛
發問內容:
貴單位核准清除車輛是否要在車體明顯處標示許可字號.謝謝
發問時間:2014-05-09 07: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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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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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覆內容:
有關本縣清除機構之清除車輛規範,係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清除、處理機構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或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辦理。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敬啟
回覆時間:2014-05-22 13:54:21
- 廢棄物管理科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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