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綜合計畫科
    發問主旨:灑水設施
    發問內容:
    運作廠氯氣使用及儲存量總達600kg,使用儲存氯氣皆以氣瓶櫃方式儲存,氣瓶櫃內皆有灑水設施,請問還需要另外再設置水霧噴灑設施嗎?若需要裝設,可否以消防灑水設施替代呢?

    發問時間:2019-01-22 09:38:02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1. 有關台端詢問案本局敬悉,依據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製造、使用、貯存毒性化學物質氯、氰化氫、氟,任一場所任一日之運作總量達一百公斤以上者,應另設置安全阻絕系統或外洩處理系統;運作總量達二公噸以上者,應另設置安全阻絕系統及外洩處理系統)。爰請台端轉知該公司依照現場安全考量與否增設,如有後續問題請台端電洽本局毒性化學物質承辦人。(TEL:049-2237530#1302)
    2. 另詢問可否以消防灑水設施替代乙節,建請台端詢問消防單位較妥適。


    回覆時間:2019-01-24 14: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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