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空氣汙染防制科
    發問主旨:鄰居排油煙管轉向我家
    發問內容:
    辛苦的環保局工作人員:
    過去十幾年,鄰居家的排油煙管一直是朝他們家後方排放排放,如夾帶的示意圖!日前鄰居家將排煙管加長並改彎向我家的小後院,以至於我家一天數次數小時接受鄰居家油煙瀰漫。
    因為過去十幾年與鄰居相處不錯,剛開始發現他們改管的時候有跟他們反映,說可不可以由我們家出錢出力修改,讓大家都可以免於油煙的困擾,鄰居回應說做鄰居本來就要互相體諒。後來想說觀察看看便作罷,但因鄰居擅長烹飪,一天可能花數小時進行烹飪料理,且喜好煮較油的食物,導致我家原本長年在小院子晾衣服的習慣完全打亂,衣服上盡是油煙,我家也沒有第二個地方可以晾衣服,且家人得忍受整天的油煙瀰漫,屋內瘴氣逼人,於是再次好言委婉的提出請求,希望可以修改管線,誰知她竟然大聲咆嘯反誣我們家人小氣、占別人便宜等不堪入耳的字眼,並堅持不願意修改,就是要朝我家排放,且唆使其他鄰居也朝我家排放油煙。
    而後經過跟其他鄰居大吐苦水後,才知道這位鄰人早已跟其他居民有所結怨多時,只是現在輪到換與我們家過不去而已。由於鄰居極為不理性的否決任何善意的請求與完全免費的改善方法,並出言恐嚇及對他人造謠損傷我家人聲譽,原本我已做出最壞打算,將隔在兩戶間的圍牆(如圖紅線)加高,讓油煙不致排放至我家,但因家母很努力想要維護與鄰居的和諧,不想將圍牆加高使對方後院密不通風,故想請教環保局工作人員是否有辦法以法規或公權力的方式使其改善?
    因為之前研究過非營業的油煙問題難以用法規約束,而民法第793條,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法規的定義也不甚明確,不知是否有辦法約束,因為鄰居曾任鄰長,其強勢的作風與潑辣的性格連里長也無法進行調解,故想請教貴單位,該如何對其進行約束及改正?麻煩您了~謝謝!

    發問時間:2014-04-27 19:04:44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一、有關 台端詢問「鄰居排油煙管轉向我家,該如何對其進行約束及改正?」乙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相關規定,公私場所之油煙、惡臭(異味)等空氣污染行為。經本局稽查認定屬實者,可依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二、另依民法物權篇第793條規定,對住家周遭如有發生油煙異味等問題, 台端亦可依前揭規定要求法院介入,並以妨害排除請求權命其停止,進而強制執行,即對實際影響干擾他人之安寧而致他人之人格利益受損者,得依法停止之,法院亦曾有相關判例可供參考。併文敘明。
    三、台端爾後若於任何時段發現有污染情事,請撥打本局24小時環保公害陳情專線2234685或08000666666電話,俾利稽查人員能及即時前往處理,以有效解決污染問題,感謝 台端對於本縣環境品質的重視及關心!敬祝 安康!


    回覆時間:2014-08-18 17: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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