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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
- 問題類型:廢棄物管理科
發問主旨:保麗龍
發問內容:
請教南投縣目前沒有規範飲料業者可不可以使用保麗龍杯嗎?
發問時間:2014-02-17 19: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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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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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覆內容:
一、感謝台端對環保業務的關心,有關台端函詢飲料業者可不可以使用保麗龍杯乙節,依環保署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環署廢字第0910089184號函(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執行認定原則),飲料業者非屬於上述之規範限制使用對象,因此飲料業尚未規範禁止使用保麗龍杯。
二、本局為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減少使用一次即丟的飲料杯,並自100年5月1日起,即依環保署公告「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輔導連鎖速食店、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飲料店(含咖啡店)應提報自備飲料杯折扣優惠計畫,從源頭減少一次用飲料杯使用量,其餘未實施源頭減量措施的業者,則應以兌換回收獎勵金每2個1元方式回收飲料空杯;相關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公告內容台端得上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下載參考。
回覆時間:2014-02-25 13: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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