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空氣汙染防制科
    發問主旨:噪音污染問題
    發問內容:
    您好:
    有一事需環保局提供協助,對噪音污染法規認知上是否有誤。由於鄰居是從事食品加工於市場販賣熟食,通常於凌晨時段開始備料,必須使用至少2台的排油煙機,大約3小時,由於噪音相當大影響住戶之睡眠品質。因此上網查詢相關法規:

    根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之對於南投縣之規定:
    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六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第4條: 使用動力機械(含臨時發電機設備)從事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商業行為。

    請問: 上述之法規是否符合限制鄰居在凌晨時段使用排油煙機及排風扇之規定?

    期待環保局早日之回覆,謝謝!


    發問時間:2017-03-28 16:21:16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一、非常感謝台端反映,有關台端反映由於鄰居是從事食品加工於市場販賣熟食,通常於凌晨時段開始備料,必須使用至少2台的排油煙機,大約3小時,由於噪音相當大影響住戶之睡眠品質乙案,本縣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公告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內自夜間十時起至翌日上午六時止,不得從事下列行為…..4. 使用動力機械(含臨時發電機設備)操作從事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商業行為。
    二、民眾於任何時段如發現噪音擾民情事,可以撥打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本局陳情專線049-2234685,並詳述污染地點及留下連絡方式,本局稽查人員將儘速前往陳情地點查處。

    回覆時間:2017-03-28 16:56:06
  • 空氣汙染防制科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