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請教問題

  • 民眾
  • 問題類型:空氣汙染防制科
    發問主旨:未收到機車排氣檢驗單
    發問內容:
    環保署您好:不好意思!我的名字是洪詩婷。車牌號是VTW-917,每年七月定期檢查,至今還未收到定期檢測單?謝謝您們的辛苦!

    發問時間:2016-05-17 09:49:23
  • 環保局回覆
  • 已回覆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使用中機器腳踏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規定:凡於中華民國設籍且出廠滿5
    年以上之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應每年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至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
    期檢驗乙次。
    二、台端所有機車車牌號碼為VTW-917,原發照月份為88年7月,依規應於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間實施定期檢驗,您的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通
    知單會在每年6月初收到,倘因故未收到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通知單,請自行至縣轄內機車排氣檢驗站實施當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如尚
    有機車定期檢驗問題請電洽049-2238573辦理。


    回覆時間:2016-05-18 10:25:13
  • 空氣汙染防制科 回覆